你要點擊嗎?歡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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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看到 7-11 引用自己的留言時,不止心臟狂跳,還極度驚愕。那刻當下的感受,筆墨難以形容。我只是佈景裡一顆不搶眼的墨滴,也被 7-11 認出來,很厲害,也可怕呢。我很少替自己的留言另存備檔,自己說過甚麼,也不一定記得呢。現在卻明明白白地用作呈堂證供...。
及後阿占在他的文章《暴民溫床vs罪惡根源》中說:
七十一在這裡提及為甚麼向來友善的sina bloggers,會變成毫不友善,跟著他/她引了我「請BLOGGER勿沾沾自喜」的其中一個留言,該留言說我在文章中「發皮四」,這就很方便地証明了「罪惡的源頭」。
我正是這位留言者。因此,我嘗試為自己所說的話,所做的事,負上責任。儘管我已經夠糊塗了。我能承擔這份責任嗎?這又豈止我一個人的責任?我可以做的,乃保存那段留言的原貎:
其實我的感覺也和絮兒一樣,直覺上我覺得占兄你那篇《請blogger勿沾沾自喜》似在發脾四多過諷刺。繼程式設計員的創業生涯那篇《讀書是為了賺錢後》又一被插的例子。而這次主角是讀本鴉色...鮮奶國以前的包容那裡去了?情況令小羊擔心...小羊怕事,多數冷眼旁觀算了。但這次卻忍不了口。請占兄見諒,多多包涵。
[引用]| 作者 羊狼二世 | 3 Feb 2007
留言來源:請BLOGGER勿沾沾自喜 第26樓
咖啡色的字體是資料更正,後來才加上去的。欲得知 7-11 的留言原貎,可點閱本文。至此,我可以安心放BLOG假了。
P.S., 真心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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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詳閱:二樓博客
第六十八樓的留言
7-11:
亞占在這裡繼續講這個話題, 提到我, 既然他與讀本鴉色這般你來我往的源頭, 是這裡的討論, 我順勢就在這裡稍微回應, 以盡可能地保留討論的原貌。如同Admin以上所講, 是我提議Blog-You終止與Sina這段無謂的討論, 自己自然更不樂于就這再多講, 所以往後不想再回應。
我已經講過, 為了將不必要的傷害減至最低, 我盡可能不想點名, 所以以上我祇提及了譚劍Blogger, 並提供了銜接, 但亞占硬是指定要我繼續點名, 因此我會再略舉一二。
以上我已經提及, 風波裡有兩個激烈的對比, 我再次列在下邊供一眾Sina Bloggers撫心自問:
對比1. 假使一眾Sina Bloggers回顧從前溫馨大家庭的所謂Sina「國」, Sina「國」民之間相互友愛, 對非Sina Bloggers亦是友善, 堂堂一個HK最大BSP的一整群Bloggers, 為什麼會在如此轉眼一瞬間, 就從一個友善友愛的極端, 激變成有如以下這位Sina Blogger在這裡26樓提出的這般詢問:
「其實我的感覺也和絮兒一樣,直覺上我覺得占兄你那篇”請blogger勿沾沾自喜”似在發脾四多過諷刺.繼程式員的生涯那篇”讀書是為了賺錢後”又一被插的例子.而這次主角是讀本鴉色…鮮奶國以前的包容那裡去了? 情況令小羊擔心…小羊怕事,多數冷眼旁觀算了.但這次卻忍不了口.請占兄見諒,多多包涵.
[引用]| 作者 羊狼二世 | 03-02-07」
Sina Bloggers發出如此的感嘆, 此不是我所見的唯一, 無謂繼續點名造成不必要的牽連, 就僅以此為例, 相信多週游Sina「國」的許多Sina Bloggers所見更多, 也許更多感觸。
對比2. 而在極短時間內導致以上激變的, 站在Sina對立一方的, 不過就三個網民, 而他們之間的立場, 甚至是相互衝突的。難道這三位Bloggers是三頭六臂嗎? 難道Sina「國」以往的友愛友善, 都是粉飾出來的假象嗎? 我不認為。
風波裡, 此三位Bloggers被群起聲討, 疲以應對, 他們是受害者; Sina「國」友愛友善的形像蕩然無存, 一些Sina Bloggers甚至毅然出走到其它BSP, Sina BSP是受害者; Sina「國」民友愛友善的往昔不復在, 瀰漫在Sina「國」裡的多是暴戾之氣, 絕大部份Sina Bloggers是受害者。
有獲益者嗎? 有。
在風波裡, 我所提及的, 似譚劍這般極盡煽動之能事的Blogger, 是獲益者。他們得到暴漲的人流量﹑在Sina裡意見領袖般的地位﹑排行榜上的躍升。
姑且就以譚劍這篇底下35樓36樓的一問一答為例:
「cyt: 正呀呢13題!睇完都唔知你講咩呀!
譚劍: 有人覺得唔夠勁架!」
「xiao zhu : 啊,乜開 blog 寫嘢原來有咁大嘅使命任務架,咁我係咪入錯屋呀??!!
譚劍: 係呀,你唔好玩 blog,以後剩係去維基算啦 :)」
或是亞占自己這篇底下36樓的一問一答:
「靚媽靚靚 : 其實寫什麼才是「高檔」﹖誰說了算﹖呵呵﹗是什麼拉什子的人在放狗屁﹖狗不是該放狗屁的嗎﹖所以嘛﹗不用理會那些「有心人/狗」了﹗我們做我們想做的、想寫的便好了﹗
亞占: 靚媽的BLOG是好BLOG,這個是我話的 :)」
讀本鴉色說: 「新浪在某程度上是一個網絡暴民的溫床」, 我自然是明白他何所指。以上不過是譚劍及亞占的兩個示範, 更惡劣的我都見過, 但我不可能繼續這般打字為一眾舉例, 更不想繼續點名。
我僅以公園仔在此處92樓對亞占提出的質疑做結:
「照字面說,公海Blogger和BSP Blogger也不帶褒眨的,有如香港博客和內地博客,為何會發展到如此田地?占兄文字過癮,但似乎頗有煽動性。現在群情的確高漲了,大家都為占兄所說的拍手叫好,但實情是否真的如此片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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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把文章分段落啊,好難看得清那個是那人的留言,還是你的話啊!
讚讚
Sorry 呀,我今晚再執下佢,無乜勁呀。執完再過來喊你。 🙂
讚讚
um……我只想說,
男人總是比女人愛面子,
女人比較重視和諧關係!
說發脾4之文,我也有很多,卻總是文一出就被很有理性的「好朋友」插得體無原膚,嗚……
經一事長一智,我自覺我已比從前小心行文的了,可是,就是總會被「指證」得不得不認衰的,所以啦,我真係好鬼死憎恨1g的啦!我總不夠他駁,他總是不放過指正我的機會!
慘啊~~~~~~~~~~~~~~~~~~~
但,自己有錯誤,能面對,並加以改善,這是很值得欣賞的事,盼望大家也能有這樣的勇氣!
互勉
此外,仍要補充一點,打架也不是一個人的事,要檢討的應是全面的,而不是把重點放在動手的二人,助慶的,圍觀的也有份。
找打架的因由也許有助下次不要重複此事,但,我個人認為作用不大。即使找出「真凶」來,又有什麼用?人人都有錯失的時候,何況情況是如此紛亂呢?
how比why更為重要。要如何處理及解決問題,這是更為重要。人是會從經驗中學習的,相信下次再遇上相類的事,大概也會有個經驗可以協助我們不再重演一樣的故事。
讚讚
你這篇只是備案,好像和標題不符呢 🙂
讚讚
草飛:
謝謝你的鼓勵呀!你不是想教訓誰,這我明白~也有可能是我那種極之低落的語氣,才令你覺得自己的語氣太重。沒事的,請你不要擔心呢。
讚讚
請原諒我以歌詞來回答你這段留言:
「本應打九九九可以求助,
無奈你不是像持刀傷害我。」
(傷追人 唱:古巨基)
讚讚
誰很厲害,誰也可怕呢?
甚麼很厲害,甚麼也可怕呢?
嘻嘻,唔多清楚是講人定事?
讚讚
你.是.誰?怎麼嘻皮笑臉,是如此這般熟悉?差.點.不.認.得.你。
老朋友John,你好呀,別來無恙嗎?
讚讚
我不知中間發生什麼事令小羊感慨起來, 但單是表面就是一場論戰吧 ! 我也有看妳上篇的收藏, 我太過時了, 不知來龍去脈, 但始終一句, 要理性的討論.
讚讚
謝謝你的建議呀,我也知道你出於好意。上篇的收藏是依個人喜好,那跟我在大學時做的一份關於菲律賓植林業的project功課有關(說出來有點怪,但是我到現在還好好地保存著那份final paper!!!)。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