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僭建

有個剛上任的政府高官,好像是甚麼(立正輸)的輸長,

被自己的豪宅僭建搞到焦頭爛額,

這位高官是人大審批的。

俗語說:解鈴還需鈴人,

只要人大出面釋法,將僭建修訂成合法,

這位高官便可有錯變無錯,堂堂正正做官了,

其實僭建合法化也是一件好事,可以大規模地解決香港緊絀的住屋問題。

這是一舉兩得的好事,何樂而不為呢?

老羊狼一世 

發表者:凝望

君看汝雙眼 不語似無愁

談僭建 有 “ 4 則迴響 ”

  1. “僭建"一詞含有非法意思,等於非法加建.所以我覺得"僭建合法化"呢句有啲語病.
    非法加建或改造可能影響樓宇結構安全,所以事先要得到向屋宇處申請同批准至可以改動.

  2. 慧瑩 :"僭建"一詞含有非法意思,等於非法加建.所以我覺得"僭建合法化"呢句有啲語病.
    非法加建或改造可能影響樓宇結構安全,所以事先要得到向屋宇處申請同批准至可以改動.

    鹿都可以說成馬,僭建合法化又有什麼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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