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是雨天,老羊今早仍如常到赤柱開檔。
但不幸得很,食環署派出四名人員,聯同三位警察,一位康文署管理員,共八人來對付老羊一個老頭子。
有這個必要嗎?納稅人的錢是這樣花的嗎?就算是捉賊、捉毒販,都用不著這麼大陣仗吧?八個青壯大漢對付一個只是擺街邊地攤的老頭,指揮今次行動的主管到底黐咗哪條筋?
他們登記了老羊的身分證,拍了照,嚴厲警告老羊,以後都不准再到該處擺檔。如老羊不答應,就即時拘捕老羊。而且以後還會見一次拉一次。
至此,老羊經終於可以宣佈:老羊歷經十一年的走鬼擺檔生涯,玩完了。
他奶奶的,老羊近來還入了大量的貨,這可怎麼辦呢?頭痕。
俗語說: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命運日後如何安排老羊?只有天知道。
老羊狼一世

哎.. 出動這麼大陣仗,真是浪費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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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爸爸: 佢地做咁大塲戲,唔駛問一定係有人投訴,但係又唔能夠唔做野。佢地可以拉你,但只係影相,警告交代,大家心知肚明,各為飯碗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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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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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羊爸爸寧願俾佢地拉,拉完又可以開檔,好過以後都不可再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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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第愚見: 如沒有法庭禁制令, 他們不能禁止你擺檔, 你又不是賣熟食, 應有些酌情權. 熟食小販就真是見一次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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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威林關心!羊爸爸正在努力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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