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監察立法會

早前有新聞報導:立法會16日內兩流會流會造成的公帑浪費,動輒數以千萬計。

看得老羊很心痛,拿這些錢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可以幫到多少人啊!

每位立法會議員都享有「高薪」,但就可以隨時不上班,而且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責罰。

不上班,糧照出,這樣的「好工」去哪裡找呀?

立法會監察政府,卻沒人或任何制度來監察、制限立法會。立法會可說是香港的太上皇。

老羊幾經辛苦才可在文化中心藝墟租用一個攤位,合約定明,一年合約期內,只要缺席(不開檔)16次,就會被取消租用資格。

老羊付錢租用攤位,有嚴格的缺席規限。立法會議員享受高薪,反而可以無限次缺席。

這是社會上的極度不公平。

老羊是應該向申訴專員公署,還是平機會作出申訴呢?

老羊狼一世

發表者:凝望

君看汝雙眼 不語似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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