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羊被食環署告阻街和非法擺賣二條罪。
今早在港島東區法院審結,被罰款六百五十元。
與老羊被告同一樣罪,同庭審理的還有多名小販,她們大多一條罪被罰四百元,兩條罪即罰八百五十元。
有一位在昨天審結的賣水果老婦來交罰款,她被罰一萬七千五百元,她還說若再犯就得坐牢,這是政府在迫她去死。
一眾被告聚在交罰款處,不停咒罵政府不管最低下階層市民的死活,連走投無路,要自食其力的小販也要趕絕。
她們十分懷念殖民地時期做小販的自由,政府的寬容。
現在的香港,是全世界對街頭小販管治最嚴苛的地方。
但政府想消滅街邊小販,那是不可能的事。
正如網友藍色太陽留言所說:「由古至今,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有小販存在……
http://www.ln.edu.hk/mcsln/4th_issue/feature_01.htm」
老羊狼一世

那位被罰一萬七千五百元的老婦人真可憐,真不明白為什麼別人只被罰幾百元而她被罰的罰款這麼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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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被重複檢控一次,罰款就會增加。估計老婦人可能被不斷檢控已不知有多少次,才累積到這個罰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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