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1封信(離別第1609天)賣果仁的小店

親愛的女兒:

你好!

在我們居住的屋邨步行往旺角途中,有一間賣果仁的小店。

小店位置人流不多,面積不足百尺(約十平方米),由母子倆經營,母親值日更,兒子守夜更。

於爸爸的印象中,小店在那地方開業已有十多年。

爸爸過去經過小店,并不留意它,因為爸爸十分懷疑他們靠賣果仁可以賺得一份人工?

直至數月前,爸爸有一天又走過小店,忍不住用15元買了一磅花生,回家佐酒。

爸爸這才發現,用同樣的價錢到超級市場買同樣的花生,只可賣到小店花生的一半。

自那之後,爸爸每次路過小店,總會進去光顧,買一、二磅果仁。

爸爸今天往旺角辦事,又特地到小店買了二磅花生,一磅帶殼的,一磅淨仁。

爸爸也終於明白,小店的生存之道是:貨真價實,比別家便宜。

任何人做生意,只要堅持這個經營之道,必能立於不敗之地。

祝你每天都開開心心!                            

                            你的爸爸:老羊狼一世

                               2012年07月26日20時43分於香港

發表者:凝望

君看汝雙眼 不語似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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