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2封信(離別第1342天)一封投訴信

親愛的女兒:

你好!

經過三天思量,爸爸終於寫好這封投訴信,把鯁在喉嚨中的骨頭吐出來,好不痛快呀!

爸爸先將信件寄給你看看。

敬啟者:

你好!

本人李光興,在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以下簡稱藝墟)擺檔多年,是本年度藝墟B16號攤位檔主。

自從我的二女兒李菁於2008年3月1日輕生離世後,我患上燥鬱症。目前仍要定期到精神科覆診,每天服藥控制病情。

到藝墟擺檔是我對人生尚感興趣的活動之一。

在此,我和我的家人,先要感謝尖沙咀文化中心當局,連年批准我參加藝墟活動。

但我也非常不滿署方高薪聘請懲教署退休人員擔任廣場主任(下簡稱主任),對藝墟實行監獄式的嚴厲管理,我并非監躉,故而我也同時在此提出嚴重抗議!

因為我在藝墟擺檔以來,受到該批主任橫蠻無理的干擾大小共達16次之多。

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有以下四次:

其1.
藝墟早期某天,有主任指我已經由藝墟評核批準售賣的產品是未經許可的產品,不得在藝墟銷售,并由兩名主任在生意高峰時間,站在我的攤位前,強行趕走我的客人,歷
時40分鐘,令我損失慘重。事後我被迫向文化中心潘經理投訴,得潘經理從中協調,我日後才幸免於難。我特別藉此機會向潘經理表達我最衷心的感謝!

其2.
去年國慶節,藝墟需於下午五時收檔,四時五十分,我正在手忙腳亂趕在五時前收好檔時,一位主任前來催促,限令我從速收檔,不得過時。

這反而影響了我的情緒,
阻慢了我的進度,令我遲了五分鐘才收好檔。

其實經營藝墟以來,收檔時如有生意,容許檔主做完該單生意已成習慣,遲收十分八分鐘,任何人也不會出聲。

其3. 上期藝墟尾段某日,因為藝墟的檯和太陽傘已用了多年,大都變得破爛,為了固定太陽傘不被風吹得旋轉,我用一條尼龍繩將傘子和就近一條支撑行人路上蓋的工字鐵柱連接一起,固定太陽傘。

一位主任(以下稱這位主任作B)過來不准我用尼龍繩綁著工字鐵,我問他為什麼不準?他說這樣會損壞工字鐵,搞到我哭笑不得,忍不住頂撞了他幾句。當時整個藝墟不止我一檔用尼龍繩固定太陽傘。

其4. 今年10月30日星期天,B趁我不在檔口時,走過來大聲斥罵我的助手(每位藝墟攤檔檔主可聘用一名助手幫忙),說她只是助手,不可收錢和推銷產品。

嚇得我的助手趕快跑來找我求救。

我返回檔口,認出是上次找麻煩的B,不由得無名火起,用高八度的聲音連珠炮反駁:「你地准許請助手,又唔俾助手做嘢,咁請問你俾我請個助手返嚟做乜嘢呀?
而且合約并無列明助手唔准收錢和推銷。我由第一期做到現在,檔檔的助手都幫忙收錢和推銷。你今日檔檔都唔話,專揀我呢檔嚟話,分明就係針對我!」

B呆了呆,不知如何作答,竟發起爛渣來:「我睇呢喥,我就有權話你,我講嘅嘢就係啱嘅(呵呵!毛澤東上身)。你頭先走咗去邊喥?做乜嘢唔坐係喥收錢,俾個助手收錢?」

嘩!B幾時做咗我的老細?他這番橫蠻無理的話終於引爆了我的狂燥症,我怒不可遏地咆哮道:「我頭先去邊喥又關你乜嘢事呀?」

這是我自睇精神科以來,第一次狂燥症發作,我也好像俾祖先梁山好漢李逵上咗身,不能自控,腦海裡不停閃出一個念頭:「殺死這個混蛋,為民除害。」

幸好路人和其他檔主都聚集過來,紛紛指責B不明就裡(從來就沒有助手不准收錢及推銷產品這回事,准檔主請助手,又不准助手做嘢,這麼荒謬的理據,就算去到終審法院,亦都站不住腳),胡亂制造事端,他才悻悻然離去。

我以前在電視、電影上看到懲教署人員只要睇到邊個監躉唔順眼,就拉入廁所暴打,又注射懵仔針。經過今次事件,我相信原本以為只是虛構的故事,很有可能是事實。

就以上發生的事,我特此向署方提出以下質詢:

為什麼在貴署管轄的多個藝墟中,只針對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實行監獄式的嚴密管制?是否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曾有檔主販賣毒品?

為什麼只對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檔主征收每年27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費用?而其他各區的藝墟檔主不用繳交費用或只交象徵性100元的費用?這是否對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經營者非常不公平?

貴署對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檔主征費是否用作聘請廣場主任的開支?

貴署每年花多少錢聘請廣場主任?這筆開支有沒有動用政府公帑?

本人懇請貴署撤銷對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實行監獄式的嚴密管制。還我一個和諧安寧的藝墟。

因為貴署大幅收縮尖沙咀文化中心藝墟的規模,現已墟不成墟,今非昔比,生意每況愈下,所以請貴署一視同仁,以後不要再收取藝墟檔主昂貴的「陀地費」。

也懇請收到這份投訴信的政府機構、傳媒朋友、立法會議員協助我這個無權無勢的蟻民達成以上卑微的要求。謝謝各位!

此致(排名不分先後):

康樂文化事務署署長。

副本送交:

香港政府申訴專員公署。

東方日報。

李卓仁議員。

蟻民李光興敬上。

2011/11/2於香港

請菁兒你給爸爸一點意見,爸爸過二天就會將信件寄出。

祝你每天都開開心心!                               

                                           你的爸爸:老羊狼一世

                                               2011年11月02日21時04分於香港

發表者:凝望

君看汝雙眼 不語似無愁

第1302封信(離別第1342天)一封投訴信 有 “ 6 則迴響 ”

  1. 是不是請D惡人番尼對付一些吾聽話嘅惡檔主呀!你個樣吾笑嘅時候都幾惡下,所以對付你囉!

  2. oliken :是不是請D惡人番尼對付一些吾聽話嘅惡檔主呀!你個樣吾笑嘅時候都幾惡下,所以對付你囉!

    有可能。
    呢D粉腸仲以為自己仲喺懲教署當梗值呀

  3. 羊爸,減去以下的感嘆號是否比較好呢?
    康樂文化事務署!
    香港政府申訴專員公署!
    東方日報!
    李卓仁議員!
    蟻民李光興敬上!

  4. 羊爸爸,請修改錯別字,批准,准許的准,不是準.
    第4點提到的B,請改回主任.
    我諗康文署會覆你,因尖沙咀文化中心位於遊客區,且地價貴,所以唔可以只收$100.00象徵式o既費用,亦因此,要請懲教署退休人員o黎做看更.
    不過,佢o地會訓示呢啲看更o架喇咁囉.

  5. 白色冰淚 :羊爸,減去以下的感嘆號是否比較好呢?
    康樂文化事務署!
    香港政府申訴專員公署!
    東方日報!
    李卓仁議員!
    蟻民李光興敬上!

    好的,謝謝冰淚。

  6. 慧瑩 :羊爸爸,請修改錯別字,批准,准許的准,不是準.
    第4點提到的B,請改回主任.
    我諗康文署會覆你,因尖沙咀文化中心位於遊客區,且地價貴,所以唔可以只收$100.00象徵式o既費用,亦因此,要請懲教署退休人員o黎做看更.
    不過,佢o地會訓示呢啲看更o架喇咁囉.

    謝謝慧瑩指正。

發表留言

使用 WordPress.com 設計專業網站
立即開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