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女兒:
你好!
你家姐告訴我,政府已經確認并批核龍耳社成為慈善機構。生效日期是2010年3月1日。日後龍耳社接受捐款開出的收據,可畀捐款人用作申請免稅。
2008年3月1日,孩子你離開了。
2009年3月1日,龍耳社在大角咀廟會舉行第一次活動。義賣你的存書,籌得4800元,龍耳社有了自己的第一筆經費。
2010年3月1日,龍耳社成為法定的慈善機構。
這一切,是巧合,還是孩子你的刻意安排。好讓爸爸知道你依然〝活〞著。
謝謝你!我的菁兒。
祝你每天都開開心心!
你的爸爸:老羊狼一世
2010年04月12日19時26分於香港

也許小羊給我們的祝福
讚讚
大概小羊孝順,刻意咁樣安排,令大家更易記得,令3月1日更有意義.
讚讚
可能係。
讚讚
我諗小羊係想話畀爸爸知,佢一直都仲喺我地身邊。
讚讚
小羊一直在看顧羊爸爸一家,看顧著龍耳社。
小羊很乖的。
讚讚
羊狼爸:是小羊要求天父賜的禮物吧!
讚讚
是的,小羊自小就很乖,很愛自己的家人,她走的那天早上,仍不忘給小妹100元零用錢。
讚讚
大姐:也有可能。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