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寫到這裡,透露一點點吧.我耳朵不太好.是個聽障人士.但願不會給人刻板印象吧.
那時我剛在美國當完交流生回來,進了嶺南大學.課程主任沒有遇過這種"案例",不知道應作何種安排.因此他決定不插手,不給任何優惠待遇,遇到問題則由我自己來處理.除了普通話老師因為同情而給我額外通過,和政治學老師"斜坡"(花名)課後給我補習外,其他科目都沒有優渥的待遇.我不得不咬緊牙關.有好多次,以為都撐不下去了,死定了.但事後發現自己還有潛力還可以繼續,便更加拼命而且兇悍地…挨下去,直到畢業.大學的同學們覺得我硬淨頑強得嚇人.
與此對照的是中四至中五的年紀.那一次,我又有一點點的好運氣.中史老師特意替我爭取前面的座位.而且課後也有吳老師和張老師替我補習.但此種種優厚待遇,卻撩起班上同學的不滿.對他們來說,那是多麼不公平的一件事!彼此都在一起求學,為何卻有不一樣的對待?於是敵對的爭端無時不在.我的儲物櫃被破壞,或是備受冷眼嘲弄還有一大堆小動作.老師也面對同學投訴而不得不將我調往後一點的座位.待一段時間後又將我調回來.結果我沒有好日子過.在將要畢業離開時我不很願意再看見班上同學的臉,而獨個兒站在班房外的走廊上.
回想這一切,社會上也有不甘心讓殘障人士接受福利的人.殘障人士不用工作還可以得到服務,或是額外援助.這太讓人眼紅了吧.而且,這也不符合香港講求公平競爭,力勝為王的性格.但是,那種所謂的福利我可以不要…我的力氣還沒有用完.為什麼要停下來,安安份份地接受人家安排的一切?因為強悍而得到掌聲,才是我想要的吧?
P.S.: 這篇跟上一篇好像完全不一樣,但其實有相通的地方.看倌們自己想想.我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