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李菁一早就跟李光興和太太告別,說她要到伊利沙伯醫院看醫生。
當時她在中文大學的手語研究中心找了一份兼職,一個星期上四天的班,所以她請了病假。「她出門的時候,突然想要跟母親擁抱,然後又把手伸給我。我感覺她的手很冷,懷疑她身體虛弱,所以把雪櫃裡的人參湯整熱給了她喝,喝罷她就出門了。一直到了中午十二時,她還未回家,打電話也沒人接聽,原來她把手機放在房間裡沒有帶走。因為第二天是星期日,我要到大角咀廟會擺攤,所以我來到倉庫裡拿了些存貨。回到家樓下的升降機大堂時,有三個警察,兩男一女,拿著我女兒的身份證四處詢問。我告訴他們那是我的女兒,他們讓我帶他們到我家慢慢說。三人的臉色十分凝重,那時我已經心知不妙。後來他們告訴我,我的女兒在一時十五分跳樓自殺了,這樣的消息讓我差點暈倒,然後忍不住放聲大哭。自懂事以來我也幾乎沒有哭過,無論發生什麼事,我也不會哭。那天我所流的眼淚,甚至比過去幾十年所加起來的還要多。當時我有一個衝動,想把供奉在家裡的神像全都打破,但我最後也沒有這樣做。我這輩子經歷過很多困難,我的父親是國軍的軍官,從小,我也在壓迫與歧視中成長,所以無論面對什麼困難,我也能克服。雖然我的意志很堅強,但女兒用這樣的方式離開,我真的什麼辦法也沒有。我如何能令她復生呢?當時那些警察用一個小帳篷把她的屍體蓋着,他們打開帳篷,才能看見她。後來到了殮房,她的眼睛仍然是張得大大的。我走過去抱著她,在她耳邊說:安心上路吧,然後用手撥下她的眼皮,她才閉上了雙眼。」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