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錢 分類:凝望2015-01-12發表於雜記 八十五年前四百大洋可買半條街,今日只還三萬二千多元人民幣,與搶錢何異? 楊明榮展示八十五年前的借條。(互聯網圖片)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縣村民楊明榮日前向媒體出示一張八十五年前紅軍的借條。據稱,借條是當年中共領導的紅軍第一軍第一師第七大隊孝感縣特務營第一分隊,向楊明榮祖父楊長銀借款大洋四百元的憑證。當地民政部門表示,借條若被確認,將按相關政策兌付現金。據銀行方面稱,當時的一元大洋最高值八十元人民幣,因此可兌換三萬二千多元人民幣。/東方日報 分享此文: 按一下即可分享至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喜歡 正在載入... 相關 發表者:凝望 君看汝雙眼 不語似無愁 檢視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