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新聞報導:立法會16日內兩次流會。流會造成的公帑浪費,動輒數以千萬計。
看得老羊很心痛,拿這些錢來幫助有需要的人,可以幫到多少人啊!
每位立法會議員都享有「高薪」,但就可以隨時不上班,而且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責罰。
不上班,糧照出,這樣的「好工」去哪裡找呀?
立法會監察政府,卻沒人或任何制度來監察、制限立法會。立法會可說是香港的太上皇。
老羊幾經辛苦才可在文化中心藝墟租用一個攤位,合約定明,一年合約期內,只要缺席(不開檔)16次,就會被取消租用資格。
老羊付錢租用攤位,有嚴格的缺席規限。立法會議員享受高薪,反而可以無限次缺席。
這是社會上的極度不公平。
老羊是應該向申訴專員公署,還是平機會作出申訴呢?
老羊狼一世

不公平。
讚讚
問蒼茫大地,誰主沉浮?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