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源到底要怎麼負上「雙倍責任」

請問梁卓偉先生和譚志源先生:

你們如此口輕輕,大言不慚高呼,要為貪曾荒「費」無道負責,甚至負「雙倍責任」,你們打算怎樣負呢???是代他去坐牢(甚至坐二次牢),或是代他嘔番哂他不應花費的公帑(或此花費的雙倍)出來???

你地跟官咁耐,學不到官的半點精,唔關你地事,就唔好攬屎上身啦!笨!

面對全城一片反貪聲音,繼現任特首辦主任梁卓偉忠心護主後,前任特首辦主任譚志源亦自稱要負上「雙倍責任」。

其實,自作孽,不可活,貪曾的所作所為,只能
由他自己承擔,正如審計署署長鄧國斌指出,特首是控制外訪成本的最後把關人,其他人根本不可能替他頂罪。再說,曾蔭權其身不正,其他高官有樣學樣,人人敷
衍塞責,胡混度日,港府問責制早已淪為有名無實、不倫不類的怪胎,譚志源聲稱要負上「雙倍責任」,到底要怎麼負呢?

官官相護不奇怪,連保皇議員也替貪曾辯護,認為他只剩下一個月任期,要求他辭職意義不大。這簡直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曾蔭權以權謀私,摧毀廉政,破壞法
治,影響惡劣,不管他任期剩下多少,一個月也好,一天也罷,只有下台謝罪,才能平息民憤,這是最起碼的道德要求,保皇議員企圖包庇貪官,只能連自己的誠信
也賠掉,最終受到選民唾棄。當然,單單下台謝罪是不夠的,懲治貪官的最有效辦法就是將其繩之以法,讓其受到法律制裁,好像台灣當局對付「窮得只剩下錢」的
陳水扁一樣,這樣才能真正體現法治和公義,也才能挽回香港廉潔的形象。
/以上文字摘錄自東方日報正論

港英餘孽曾蔭權已經腐爛不堪,不可救藥。老羊在此奉勸各方人士,特別是建制派議員,應審時度勢,順應民意,不要再為貪曾護短,通過彈劾動議,趕其落臺,再依法懲治。

只有這樣才能平民憤,熄民怒,重連香港核心價值,還世人一片朗朗乾坤。

老羊狼一世

發表者:凝望

君看汝雙眼 不語似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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