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留言者似是冒認7-11的名字(有待證實?)。「冒名」,一罪也。
2. 嗯,懇請各位原諒我用字刻薄:這段留言可以用 「cheap」和「灌水」來形容。不對啦,比「cheap」和「灌水」還不如。那怕是cheap,可以cheap得嚟有深度。那怕是灌水,亦有情義在。無「情」,無「理」,無「義」,無「法」,留嚟做啥?獻世呀?嘿!嘿!(尖酸的笑聲)
3. 響應 Stop Cyberbullying Day。太好了。時間上還不算太遲吧。剛好及時地出現。很應景吧。真的太好了。
4. 還有一個原因。這位留言者給我機會,示範何謂「勇於表現自己的無知」。說真的,我看不懂。我的智商水平不夠(真悲哀),無法跟那位留言者溝通。我希望大家都用淺白的,易於理解的字句來跟我溝通。請他下次用字小心點。那麼艱深的遣字造句,我看不懂。
一共有四個原因:冒認別人,無咩內容,反網上暴力,版主因智商太低而不能理解。嗯,理由很充分吧?(笑)
我還要對這位留言者說聲謝謝。不請自來,好讓本家示範何謂律法嚴明。真偉大,實委令人感動喔。T_T
從今以後,見於本家的留言,若符合以上任何一條,版主一律即時刪除,不作另行通知。 除此之外,outsider 及 flog-you.com 等人的留言,一律殺掉。此謂「以身作則」。
版主將保留此通告。永不刪除。


睇唔明佢講乜??
不如叫佢讀多幾年書先黎啦.
讚讚
四個字:不.知.所.謂。
讚讚
支持刪除"不知所謂和人身攻擊"的留言。
讚讚
阿占,我很感謝你的支持。
你呢?你有否刪除這類匿名的人身攻擊留言嗎?你會否用實際行動來支持?
讚讚
十分支持你的做法
讚讚
哇…你張圖…好勁呀…
讚讚
睇完張相,唸,唔通我似劊子手?
讚讚
型爆!
讚讚
諗起零零發…
周星星拎一舊水出黎搞掂
讚讚
咁下次邊個中招記著搵我行刑。宰豬我一流。
讚讚
一舊水...對我嚟講,唔夠喎。 🙂
讚讚
要有笨豬自投羅網才成!
讚讚
呀, 我又有個小問題, 當日, 桃花島主覺得有人全心搞事, 不斷重覆貼留言, 又或者島主因智商太低而不能理解, 因而刪除那些留言, 事件就被人講到今日.
咁點解你刪人留言, 甚麼"冒名"(事實上用諧音戲謔算不算冒名, 不知道), “flogyou.com"等戲謔字眼去留言, 又冇粗口, 又冇攻擊邊個, 點解你刪左, 又唔係阻礙討論氣氛呢?
島主刪的留言是針對島主, 你刪的留言是針對其他人, 前者被人視為"網絡聖典"不斷被人狂quote, 後者就名正言順.. 我想, 呢個世界, 最緊要惡, 一個人惡還不成的, 最緊要聚眾一齊惡, 就ok了.
之所以, 島主一個人覺得那些留言白痴搞事, 是不能justified的, 最重要是有一班人裁定哪些留言是搞事和阻礙溝通, 特別是那些留言針對緊呢班人時…., 刪除, 就非常合理了.
至於有些人自己出篇文, 開名中傷,則欲刪不能, 欲罵也不也能了.
sinablog真的越來越進步! 很令人高興!
讚讚
葉一知:
不愧是葉一知。講野真係好有point。
我視版主與其他人的權利如同等重要。如果這段留言針對我,我仍會「當衆」刪掉,展其殘屍。這是我的部落格,當然由我來訂立法規,要求大家去遵守。這些法規是否合理,則見仁見智。
我同意你說的。一個人惡是不夠的。因此,在這件事上,我很需要大家的認同。
有空多點來刺激我的思考吧。 🙂
讚讚
要多謝你拉頭攬先真。
讚讚
所以今日先留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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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塚日月:
對!!!小女子謝過刁大俠!!!
讚讚
咳得咁緊要,刁大俠你係咪傷風呀?近排天氣好凍,小心著衫呀~~
讚讚
阿Kli你唸左去邊呀~~
讚讚
我諗左去個面~ 嘰嘰嘰 XDDD
讚讚
嘰嘰嘰?你聲帶係咪有問題呀?唉,天氣真係太凍啦!
讚讚
去到了人身攻擊嗎 ? 不是太理性啊 !
讚讚
是呢!除了這個,昨晚還刪了一個。
讚讚
sorry,there is no chinese character input on this computer.
Could you show us the deleted post (original) and let’s see if it was 人身攻擊 ?
讚讚
Nana:
謝謝你提出疑問。
我沒有original的紀錄呀。新浪的系統沒有這功能。那段留言針對葉一知,大意是新浪人吸引人的手段越來越進步了。亦是匿名者,名字是「過路人」。
我看他似是挑撥和想看戲,實際上他抱持怎樣的心態,我便不知道了。
讚讚